用户评价规则
宣力商城 / 2022-07-26
(一)【宗旨导向】
邓州市宣力商贸有限公司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为消费者提供对“宣力商城”销售的商品进行评价的途径。
用户购物后对入驻“宣力商城”的经营者做出的中肯、公正、客观、真实的评价,是对“宣力商城”诚信之路的倍增器,助推器,用户评价可以为其他用户购物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买卖双方均有评价的权利。用户评价提供了一个交易后了解满意程度的机会。
(二)【遵纪守法】
消费者、入驻“宣力商城”的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对网络的法律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三)【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宣力商城”所有消费者用户及“宣力商城”全部的入驻经营者用户。
(四)【诱导好评】
入驻“宣力商城”的经营者,不得以任何方式通过承诺返现、给予红包、优惠券等变相返现或者其它利益的行为诱导消费者确认收货后作出好评。消费者有发现,请举报,让我们共同守护诚信。“宣力商城”对违反者的处理措施,见“宣力商城”首页底部《违规处理》导航。
(五)【打造诚信】
自重重人人重,自信信人人信。
自重者然后人重,人轻者便是自轻。
入驻“宣力商城”的经营者,应当签订“商品质量承诺书”。
入驻“宣力商城”的经营者,不得实施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入驻“宣力商城”的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入驻“宣力商城”的经营者,不得以下列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一、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
二、采用误导性展示等方式,将好评前置、差评后置,或者不显著区分不同商品的评价等;
三、采用谎称现货、虚构预订、虚假抢购等方式进行虚假营销;
四、虚构点击量等流量数据;
五、夸大、虚构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
六、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七、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宣力商城”对入驻“宣力商城”的经营者违反以上规定的处理措施,见“宣力商城”首页底部《违规处理》导航。
入驻“宣力商城”的经营者,删除用户对其网店销售的商品的评价的,“宣力商城”对违反者的处理措施,见“宣力商城”首页底部《违规处理》导航。
“红顶商人”胡雪岩——“多少年来我就弄不懂,士农工商,为啥没有奸士奸农奸工,只有奸商?可见做生意的人的良心,别有讲究,不过要怎么个讲究,我想不明白。现在明白了!对朝廷守法,对主顾公平,就是讲良心,就不是奸商!”
(六)【投诉举报】
“宣力商城”的投诉、举报邮箱为:2782053602@qq.com,投诉、举报电话为:18695968388。
(七)【生效时间】
本规则于2022年1月1日生效。